东北网5月31日讯(记者 魏义松)3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许安标主讲《监督法与监督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许安标主讲。东北网记者魏义松 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英主持讲座。东北网记者魏义松 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胡世英主持讲座。
许安标介绍,监督法从1986年开始酝酿,到2006年8月27日审议通过,前后历时20年,监督法对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形式程序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监督法规范的,不仅包括各级人大常委会如何行使监督职权,也包括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如何履行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义务,涉及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许安标认为,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专项工作监督、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执法检查等都应该突出重点,实行公开监督,务求监督实效。
讲座现场。东北网记者魏义松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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