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市查扣千只成品和半成品 报废液化气瓶“翻新”上市
2013-06-04 13:51: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6月4日讯 哈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处长于冶介绍:“国家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制造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消费者在选购钢瓶时,要看钢瓶或者护罩上是否标有制造许可证编号、充装气体名称、产品标准号、实际重量、实际容积、监督检验标记或检验钢印标记,看有无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于冶说,按照相关规定,每只出厂的钢瓶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还要有质量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外,好的钢瓶涂层均匀,不应有气泡、流痕、龟裂和剥落等缺陷。

  藏身废弃小学改装报废液化气瓶

  3日12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一栋废弃的学校。绕到后院,杂草上堆成了小山样的废弃液化气瓶,旁边还有很多拆卸下来的护罩。

  走进加工车间,就闻到了一股液化气味,近千平方米的车间内,堆满了各种加工机器和成品、半成品的液化气瓶。没有护罩的半成品液化气瓶和一些瓶身破旧、肮脏的液化气瓶堆在门口两侧,一台打磨机还挂着6只正准备打磨的液化气瓶,一台除锈的机器下面满是铁屑。

  靠近车间里面的墙角,摆放着很多已经被“翻新”的液化气瓶,阀门上还挂有写着“哈质监局监制,检验2013年,有效2017年6月”等字样的检验标牌。这些液化气瓶被喷成了灰色,根本看不出来是经过加工的报废气瓶。

  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车间和院内有加工完成、半成品和废弃的近千只液化气瓶。

  俩“看热闹”男子大闹执法现场

  12时40分,正当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有两名自称是“看热闹”的男子来到现场。一位年长清瘦,夹着一个公文包;一位年轻微胖,戴个眼镜。为不让人干扰办案,哈市公安局香坊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3位民警上前询问他俩的身份。见到民警出示证件,二人却发起火来,不但说自己是“看热闹”的,还吵着说“警察打人了”。最后,这两名男子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过了10分钟左右,那名微胖的年轻男子又回到现场,并要求再次确认一下民警的证件,他念了一遍证件上的姓名,又嚷嚷了几句后,离开了现场。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哈市质监部门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哈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哈双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查扣了这批违法“翻新”液化气瓶。

  “翻新”液化气瓶容易引发爆炸

  哈市质监局南岗分局特设科稽查人员初步统计,现场共有疑似非法改装的成品液化气瓶285只、半成品278只,报废气瓶400余只。目前,这些疑似非法改装的成品和半成品气瓶已经被质监部门进行异地扣押,并对加工设备和院内已经报废的气瓶进行了现场查封。

  据哈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处长于冶介绍,根据《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液化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5年。“超期服役”或未经检验的液化气瓶,必须到指定机构检验或做销毁处理。如果超期服役,钢瓶的瓶壁会变薄,所能承受的压力将减小,充气后继续使用或存放,极易引起燃气泄漏、爆炸等危险,如果瓶内有残液,擅自报废处理也很容易发生危险。非正规处理单位不具备处理液化气瓶的条件,以及相关安全技术和设备能力,极有可能随意倾倒瓶内残液,或者未作瓶内残气处理而直接进行瓶体切割,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当日19时许,记者连线哈市公安局香坊公安局刑侦二大队桑队长。他介绍了此案的来由。3日10时许,他和另外两名警官提前赶到了举报地点,当时加工车间有3名工人在切割液化气瓶护罩、焊接以及喷漆液化气瓶。见到警察出现,他们停止了生产,并接受警方调查。据工人们讲,经营这个非法改装液化气瓶加工点的负责人姓韦。

  目前,对于非法改装的报废液化气罐的来源和流向,质监部门将继续调查。□记者贾杰梁庚文/摄

  新闻链接

  市民如何买到

  安全的液化气瓶

  回收废旧液化气瓶,经过去锈、喷漆等处理,再套上自制的“质监部门合格证”,一个崭新的液化气瓶就能对外出售了。3日,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位于哈市南岗区红旗乡红旗村一废弃小学院内,查处一非法改装液化气瓶黑加工点,现场查扣近千个半成品、成品的“翻新”液化气瓶。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