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6日讯 (记者 赵海) 记者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6月18日起,哈尔滨市将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度特殊慢性病复检工作,对复检患者进行身份认证和病情鉴定。
为进一步保障已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患者的切身利益,减轻特殊慢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根据《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暂行办法》对2007年、2009年和2011年开始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至今的患者进行复检。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30日。
这次特殊慢性病复检主要包括身份认证和病情鉴定两项内容。身份认证主要是对已享受待遇的特殊慢性病患者进行身份审验,避免存在死亡患者仍享受慢性病待遇现象的发生。病情鉴定主要是通过结合患者病情及近期的住院或门诊病历,按诊断标准进行审验鉴定的过程。
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肝豆状核变性患者到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进行复检;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到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复检;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到哈尔滨市传染病院进行复检;精神分裂症患者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进行复检。
70周岁(1943年10月1日之前出生)以上的慢性病患者,可委托代办人携带复检材料和户口本原件到复检定点医院进行病历审验及身份认证。已享受慢性病待遇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患者由透析定点医院进行身份审验并将审验材料统一上报。已享受慢性病待遇的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须统一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进行复检。因欠费或其它原因导致停保的慢性病患者,可进行复检,复检通过的患者,待单位或个人补齐欠缴医疗保险费用并恢复医疗保险待遇后,再享受相应的待遇。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参加复检的患者,不再继续享受相应病种的特殊慢性病待遇。
复检地点:
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南岗区颐园街37号,0451-82576518)
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11号,0451-87090233)
3、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道里区地段街151号,0451-87123592)
4、哈尔滨市第二医院(道外区卫星路38号,0451-55601245)
5、哈尔滨市第四医院(道外区靖宇街119号, 0451-88029830,88029617)
6、哈尔滨市中医医院(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 0451-88029238)
7、哈尔滨二四二医院一门诊体检站(平房区集智街31号, 0451-86598230,86598021)
8、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原林业总医院)(香坊区和兴路32号, 0451-82130275)
9、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限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香坊区公滨路309号, 0451-55602398)
10、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限精神分裂症患者)(道外区宏伟路217号,0451-82421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