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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损害群众健康环境问题成重点
2013-06-08 09:36:3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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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6月8日讯 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7日召开。会议要求加大环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推进力度,尤其要在加强城市内河治理、加快推进污染减排项目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三个方面见成效。

  会议提出,要围绕滨水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哈尔滨市“三沟一河”、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牡丹江市“三溪一河”、佳木斯市内河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全面改善城市水体,逐步消除城市内河黑臭水体。

  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污染减排项目建设。2011年或2012年建成但至今还没有稳定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必须立即整改,保证运行。进展缓慢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年底前必须建成。

  会议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作出具体部署。一要加强水污染防治,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省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定期开展水质全分析,制定一二级保护区综合整治方案,实现饮用水水源稳定达标;二要开展大气灰霾治理,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新鲜空气。要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县(区)大气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实现51个县(区)空气自动监测。加快推进城镇供热锅炉并网,拔除小烟囱,实施集中供热;三要全力解决扰民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宜居的环境中生活。重点解决餐饮服务业油烟、恶臭异味、噪声的管理与治理,严禁在居民居住区新建产生噪声、油烟污染的服务经营场所。对老旧小区污染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四要加强危险废物、重金属和辐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格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实行危险化学品转移报告和风险评估制度。监督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安全运行。

  会议强调,省环保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减排工作实施常态化核查,对进度滞后、问题突出和未启动、年内建不成的项目要重点通报,并实行“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对重点减排项目和措施落实不力,影响全省年度目标完成的地区和责任人,省政府将责成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副省长于莎燕出席会议并讲话。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