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6月17日讯 儿子入室盗窃10余万元后,将赃款汇给了在农村的老父。第二天,当得知是不义之财后,老父亲自带民警将儿子小超抓获。5月30日,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决小超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年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去年12月31日,小超已经在道外区某批发门店前徘徊了10天,他估计该店每天营业额至少在10万元以上,且对该店作息时间和安保系统等了如指掌。当晚,小超带着铁剪子和撬棍,进入该店,将店主存放在一楼、二楼的抽屉内的共100572元现金全部拿走,临出门,还顺走了店主的一部苹果手机。作案后,小超没有立即返回旅店,而是带着10万元来到了银行,第一次以自己的名字开了账户,并将10万元存进账户后,全部汇给了在农村生活的父亲。在电话里,他向父亲谎称自己在城里挣了钱。不过,收到钱的父亲还没来得及高兴,道外区警方便找上门来。
原来,店里装有监控,将小超的所作所为以及形貌全录了下来。民警根据监控锁定了小超的身份,并很快联系到其父。得知钱是盗窃所得后,其父气愤之极,带着民警赶到哈市将小超抓获。经审,小超供述,因为打工赚钱太慢,他才一时鬼迷心窍,实施了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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