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0日讯 面对生死考验,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得以转危为安。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更需要在社会上大力弘扬。6月18日,记者从市慈善会了解到,《大庆市慈善会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并开始实施。以后,对见义勇为表现突出的市民,慈善会将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据了解,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来源于慈善资金,奖励设三个标准:受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一次性给予奖励3万元,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受区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
市慈善会的工作人员说,见义勇为的市民中,有一些人因救人致伤致残,甚至献出了生命,与他们的付出相比,其实这笔奖金并不多,也弥补不了他们的损失。设置这样一个“奖励资金”,只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表达对见义勇为者的一种敬意之情,同时也让这种精神在全社会得到广泛传播。
申请奖励的市民,可以向所在县区的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在得到该部门的评定认可书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资料,到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办)或大庆市慈善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庆市慈善会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市综治办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将转交市慈善会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人就能拿到奖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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