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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发生10人以上食源性疾病须2小时内上报
2013-06-21 10:40:10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李兴义 吕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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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1日讯 今后如果在牡丹江行政辖区内发生一次超过10人以上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食源性疾病,事故发生单位或者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必须在发生事故之时起两小时内向当地县(区)级政府食安办报告--从6月下旬起,由市食安办印发的《牡丹江市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处置工作流程规定》进入实施阶段,这有助于我市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公众食品安全。

  据介绍,《规定》要求,今后在牡丹江行政辖区内如果出现一次超过10人以上(含10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食源性疾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展开救治工作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将完成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上报本级食安办;疾控部门接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包括救治地和发生地的现场调查、采样、检验、撰写调查报告等方面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发生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努力避免今后类似的食源性疾病再度发生。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说,进入6月下旬以后,随着气温迅速升高,我市出现食源性疾病的可能性增大。为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处置工作流程的同时,在牡丹江各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所,严格执行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