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6月24日讯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安达市出台了《行政审批超时默许暂行规定(试行)》,严查审批中的故意掣肘行为,确保项目建设顺畅进行。
“超时默许”即:行政审批单位受理审批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不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又无法定延长事由,则视为行政审批单位已同意批准。
为保证“超时默许”规定落实到位,安达市纪委通过下发《申请受理通知书》、《补充材料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延长办理时限告知书》,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组织环保、安监等11个项目审批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承诺,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发放给新开工企业,并通过下发宣传单、发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市纪委监察局深入部门、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明察暗访,对审批单位“超时默许”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