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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哈市中考照顾政策:增加两项 最多加20分
2013-06-25 10:00:09 来源:生活报 作者:吕晓艳
生活报6月25日讯 24日,哈市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炉,其中照顾政策增加了两项内容。
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20分。
二是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不含集体功和集体荣誉称号)的军人子女。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10分。
另悉,近日哈市纠风办直通车网站、哈市教育行政网,将对哈市招考办审批合格的获重点高中政策性加分资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线索清楚的具体举报,一经查实将按舞弊行为处理。取消考生政策加分及报考省、市重点高中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追究出具假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