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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非哈人员可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
2013-07-03 09:42:36 来源:生活报  作者:王鑫 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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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3日讯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逐年增多,然而按照现行规定申请、换发、补发因私出入境证件需要返回户籍所在地才能办理,耗时耗力花费多,十分不便。记者2日从省公安厅获悉,1日起,公安部在包括哈尔滨在内的31个城市推出便民举措,凡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外地人,均可在暂住地派出所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据悉,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30日内出证。

  须符合3个条件:

  1、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哈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并可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2、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民,可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3、居民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需提交的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配偶、子女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大陆居民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