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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纪委开展借“升学宴”敛财专项治理行动
2013-07-04 08:40:54 来源:大庆网  作者: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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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4日讯 这两个月,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如果想借子女升学大摆宴席敛财,那你可要“摊事儿”了。

  7月3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克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今年我市高考、中考结束之际,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借“升学宴”敛财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本次专项治理时间为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市纪委治理“升学宴”问题领导小组,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针对专项举报内容和重点部位,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

  按照专项治理《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具体来说:

  不得利用子女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敛财;不得以家庭成员名义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敛财;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分批分期或转移地点大操大办敛财。

  不准凭借职权或职务的影响向下属单位或干部职工发出邀请;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企业和单位及私营企业报销应由自己承担的子女升学费用。

  各级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陪护子女外出旅游;严禁用公款公物为子女升学送礼,或用公款报销子女的任何升学相关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参加违规举办的“升学宴”、“谢师宴”。

  《通知》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人事、办公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所属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逐一摸底,对有参加今年中、高考子女的同志进行登记,并要求其写出保证书。处级以上干部的保证书报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备案,科级以下干部的保证书报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如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出现违反以上四项规定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

  市纪委鼓励广大机关干部、市民通过信访、电话和网络等形式进行举报。

  举报地点:市纪委党风室、纠风室;举报电话:0459-4685891、4685892;电子信箱:dqgjzfjc@163.com。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