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6日讯 5日,呼兰区司法部门依法对新胜路以北(电机厂)旧城改造项目内,两处开出“天价”补偿要求的滞迁户予以司法强制执行。据了解,这是2011年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哈市主城区内实施的首例房屋征收司法强制执行案件。
2012年3月,呼兰区政府对新胜路以北(电机厂)地块一期南至新胜路、北至胜利五道街、西至北大街、东至北二道街的合围地段进行征收,共涉及被征收居民47户,征收房屋面积14437平方米。
据呼兰区征收办介绍,按照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4月5日。征收过程中,绝大多数居民踊跃搬迁,但其中有两户分别以100余平方米有照房屋,要求超出正常补偿标准200余万元和500余万元给予补偿,甚至还要求将400余平方米违建房屋置换楼房。由于无理要求无法满足,两户居民拒不搬迁,致使该项目拖延1年多无法净地,直接影响45户居民按期回迁进户,增加临迁补助费达数百万元。为促使该项目早建设,保证回迁居民早日回迁安居,呼兰区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昨天8时许,记者来到呼兰区北二道街现场,只见两处共200余平方米的平房孤零零地留在上千平方米的空地上。其中一处还将4根公用电线杆“盖”到房子里。9时许,呼兰区司法部门经过对现场进行公证保全后,开始对这两处滞迁房屋进行司法强制执行,半小时后,两处滞迁房屋被拆除完毕。
呼兰区征收办负责人介绍,依法强制执行前,该区相关部门已将按规定提供的补偿款项存入专户。同时,还明确了产权调换房屋及周转用房地点和面积,以便被征收人在房屋被拆除后进行自愿选择。该项目净地后,将全面启动回迁房建设,预计最快将于10月末建成回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