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0日讯 今年以来,佳木斯市通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积极就业政策,全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努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就业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截至目前,全市实现城镇新就业4.8万人,新增就业4.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
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全民创业工作,稳步将全民创业工作推向深入,今年又在全市下发了《2013年全市全民创业工作要点》和《2013年全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在各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行创业“一站式”服务,设置了创业项目推介、创业专家指导、政策扶持服务等6个功能区,人社、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职能部门联合办公,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充实完善了创业专家指导志愿服务团,开展了创业专家进校园、进社区和进军营活动,目前,专家指导团已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2100多人次,解决疑难问题82件。进一步加强创业项目数据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更新了投资小、见效快、风险低的精品创业项目50个。进一步强化创业孵化工作,在市创业孵化园区辟建了三江创业文化产品加工展示专区、电子高新区和大学生创业专区,其中,三江创业文化产品加工展示专区下设创业产品展示、创业产品销售等4个功能区,确定了展示推介根雕、木雕等5个系列120多项展示推介产品。目前,市创业孵化园新引进2户企业入驻园区,成功孵化出园企业3户。全市共培育各类创业小老板2600人,创业带动就业8300人,征集储备创业项目550个,选树培育创业能人企业45家。
市社保局将2013年确定为新一轮就业政策落实突破年,将全市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5万元,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大学生补贴标准上调至1405元,110协警员和刑侦协警员,统一提高到500元,制定了《佳木斯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和资金支出报告等多项制度,完善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就业见习等各类补贴资金发放台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实现了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从根本上杜绝违规现象发生,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市就业局还制定并下发了《佳木斯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五项专项计划》,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了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拓展、创业引领、培训提升、服务援助和政策帮扶五项计划,确保应届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稳定就业。在其他人群就业援助上,开展了就业困难人员摸底调查、“就业援助月”和就业援助彩虹工程系列就业实践活动,为各类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近1万个,其中,开发城区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1000个,共安置了近3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21人。在汤原县成立了就业援助服务中心,开通了就业援助多功能服务大厅和就业服务直通车。在全市基层社区全部建立了就业援助服务站,配备了专职就业援助员。目前,全市共安置困难群体就业8100多人。
市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工作,从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模式入手,实施了“2+3+2”技能培训工程,面向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大学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两类群体,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实践三项培训,同时发放职业技能鉴定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切实提高了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从落实职业培训政策入手,完善和规范了职业培训的工作流程、补贴审批程序、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召开了全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工作会议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力量,与佳木斯大学、佳木斯技师学院、黑龙江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建立了职业培训教学合作关系,各高校根据职业培训教学计划,派遣相关专业教师参与全市职业培训教学活动。
目前,全市共组织培训各类人员3.92万人,其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32万人,创业培训0.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