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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保险需市民书面同意 所赠产品应可实现正常理赔
2013-07-10 09:14: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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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0日讯 记者昨天从省保监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出通知严厉打击保险公司向市民违规赠送保险的行为。保险公司赠送保险必须取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其投保的授权,违规赠送保险、变相降低保险费率的保险企业将被重罚。

  近一段时间来部分财产保险公司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违规开展业务,损害投保人利益。对此省保监局规定,财产保险公司赠送保险必须取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其投保的授权,并出具正式保单。

  保单上应包含被保险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投保人、被保险人应签名。同时,对于所赠送的保险产品,财产保险公司应当视同正常销售的保险产品进行管理,做好客户服务和理赔工作。

  另外,严禁各财产保险公司直接或者通过合作机构违规赠送保险,严禁通过赠送保险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进行不正当竞争,变相降低保险费率等行为。市民如发现自己“被保险”,可向省保监局举报,一经查实将对险企严罚。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