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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律师说法”栏目第3期
2013-07-11 17:28: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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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律师说法第3期 编辑部展示页

  • 哈尔滨各街道居民小区还有很多“僵尸车”占道

    东北网7月8日讯(记者 那鹏翔)东北网日前报道了哈尔滨“僵尸车”占道、市民亟盼清理一事引起社会关注,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将此报道转给交警部门核实处理。同时,很多网友又向东北网反映了一些街道、小区内存在的“僵尸车”占道现象。点击了解详情>>

  • 停放在正阳花园小区11栋楼门前的奥迪“僵尸车”。东北网记者 那鹏翔 摄

  • 本期律师: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李景荣律师   

    律师联系方式:13359993631

      

      “僵尸车”已成为一大社会顽疾,必须彻底根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国实行汽车“强制报废制度”,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报废汽车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但是,却有很多报废车车主不依法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汽车而自行处置,形成“僵尸车”这一社会顽疾,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按照物权法和民法原则,物权人使用和处理所有之物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妨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僵尸车”置停在城市道路上而妨碍公共交通时,应当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定权力处理;当“僵尸车”停在小区内而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并损害环境的,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应对报废车车主行使停止侵害等权利;当“僵尸车”影响了环境卫生又造成了环境污染,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和环境保护部门则要依据相关部门法的授权,对之实施管理和处罚。其他如消防管理、治安管理等等不一一列举。如此,利用公共权力和利益理论,似可以弥补目前法律上对“僵尸车”处罚规定的欠缺,形成一个相关部门和公民共同管理和堵塞进而消除“僵尸车”目前的窘境,彻底根治“僵尸车”。

       

  •   “律师说法”栏目是东北网联合省内多家律师事务所重点推出的普法栏目。该栏目通过“一事一评”的模式,以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优秀资深律师为主笔说法,对我省近期发生的热点新闻事件进行法律分析,普及法律知识,传播维权意识。
      东北网希望通过与我省律师业界的合作,扩大嘉宾选择范围,规范上线行为,共同努力,使栏目成为“普及法律常识、展示律师形象的平台”。“律师说法”栏目同时对外公布说法律师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咨询。

  •   本期主编:宋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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