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12日讯 11日,记者从哈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获悉,为方便市民在哈站区域打乘出租车,出租车在哈站区域内即下即走将免于行政处罚。
据哈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栾景鹏支队长介绍,即日起,哈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出台9项新措施。执法人员对违法违规车辆暂扣时,需耐心做好对当事人的解释说明工作,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发现企业和个人的自货自运车辆后,执法部门将采取以教育为主的方式处理;发现水上营运的船只、码头存在轻微违规行为时,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采取以教育为主的方式处理;对未携带营运证件的运输车辆,驾驶员在1小时之内能够取回证件的,免于行政处罚;对轻微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能主动卸载并立即整改的,采取以批评教育为主的方式处理;对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和公交车辆的轻微违规行为发现后,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取以批评教育为主的方式处理;对适用支队法律文书的案卷,当事人接受处罚的时间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对适用哈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文书的案卷,当事人接受处罚的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交通投诉举报电话响铃三声时必须接听,接到投诉举报后,在哈市市区范围内,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由原来的60分钟缩短为50分钟;哈站区域内原来禁止出租车随意上下客,执法部门发现后将对驾驶员进行行政处罚,即日起,执法部门对哈站区域内即下即走的出租车将免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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