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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暂不调整天然气价格 加气站不得擅自涨价
2013-07-12 16:58:43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然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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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2日讯 (王然 记者 李倩) 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12日召开天然气价格提醒告诫会,强调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暂未变动,每立方米仍为2.8元。在具体的调价方案未公布前,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不得擅自涨价。

天然气价格调整提醒告诫会。

  居民用气价格暂不调整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从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不做调整。门站价格为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的供应商与下游销售商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通俗讲,就是哈尔滨市从大庆购买的管道天然气批发价格,也就是原料价格。

  车用天然气价格是否调整尚未知 加气站不得擅自涨价

  相关文件还明确要求,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保持天然气竞争优势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根据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上涨幅度,认真测算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涨幅。

  哈尔滨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车用天然气价格是否调整,要在成本测算等工作完成后,才能有结论。但不论是管输或者汽运车用天然气,都应执行同一价格标准。在具体的调价方案未公布前,各天然气加气站不得擅自涨价。

  据悉,此次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调整非居民及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认真部署和分工,现已全面启动了调价工作,将按要求向省和国家上报调价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