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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明起录取 录取时间:7月15日至22日
2013-07-14 07:27:4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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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4日讯 记者从省招考办了解到,本科一批录取院校15日起录取开始。

  本科一批录取院校中,重点院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重点专业,设5个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22日,其中15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16日至18日投放平行志愿档案及录取,7月19日至22日征集志愿录取。

  重点院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设2个院校梯度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23日至24日,其中7月24日征集志愿录取。

  今年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A段、本科第二批次A段及相应批次的征集志愿试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批次和类型仍按我省2012年投档录取模式执行。本科一、二批次平行志愿中各设5所高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报考科类(文史类、理工类),按总分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考生的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省招考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即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进行投档。投档时,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E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投档。

  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高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到A志愿高校;如果不符合A志愿高校的投档条件,则顺延检索其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本批次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

  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省招考办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00%、105%和110%三个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号和志愿顺序),供高校确定调档比例参照。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