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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卖淫账”将旅店老板送进看守所 三天换一批卖淫女
2013-07-15 07:40:3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周刚 李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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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5日讯 一处不被人注意的地下室内,隐藏着一个卖淫窝点。12日,南岗警方突袭这个藏匿在居民小区内的淫窝,将4名嫖娼者、2名卖淫女和老板抓获。

  地下室暗藏卖淫窝点

  12日10时左右,芦家派出所所长李秀阳接匿名电话举报,在大众嘉园7栋的一处地下室内暗藏卖淫窝点。所长叫上当天值班的民警,对地下室周边进行了几个小时的监控。通过观察,民警发现地下室门口平均每隔半小时左右,就会有不同的男子进出,负责开门接应是同一名男子。为了解地下室内的情况,民警先后将4名从地下室走出的男子控制住。这4人最大的71岁最小的35岁。面对民警的审问,他们很快交代了地下室内有嫖娼行为,负责接应的是74岁的老板吕某。警察迅速冲入室内将吕某和两名卖淫女(25岁的韩某和36岁的李某)抓获。

  详细账本“供出”老板

  吕某起初不承认经营卖淫场所,坚称只是开小旅店。民警在现场发现的一个厚厚的账本。账本内详细地记载着许多卖淫女的联系方式,接待顾客数量,以及分账明细。根据账本记录,有些卖淫女一天接待的嫖客超过10人。

  卖淫女韩某和李某也交代:吕某的旅店经常通过在大街小巷张贴小广告招揽生意,因此有不少嫖客上门。这个旅店生意好,她们很多同行都知道,不仅分成给的不少,还给卖淫女提供午饭。卖淫女要在这里做“生意”,必须通过其他卖淫人员的引荐。

  开旅店想歪招进班房

  吕某后来交代称,他原来是靠出租床铺赚钱,后来经常有卖淫女领着嫖客来开房。吕某觉得其中有利可图,便自己招揽一批“小姐”卖淫从中抽成。起初,吕某招揽了两名卖淫女,并且把卖淫一次的价格定在60元人民币,自己从中收取20元。由于吕某频繁散发广告,生意越来越好。

  为了吸引嫖客,吕某每3天更换一批卖淫女。4名嫖客也证实,他们在公园散步时,认识吕某并被拉到地下室嫖娼。

  目前,吕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余涉案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