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15日讯 “老板”到公园专门招揽客人到地下室嫖娼,然后自己在外面望风。7月12日,哈市南岗公安分局芦家派出所成功捣毁了一处暗藏卖淫嫖娼窝点,当场抓获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的“老板”,行政拘留卖淫女和嫖客5人,治安处罚1人。
7月12日10时左右,芦家派出所所长李秀阳得到线索,在大众嘉园7栋3单元有一处地下室,疑为暗藏卖淫嫖娼窝点。李秀阳立即带领民警王多、孙鹏、高永滨等人前往调查。民警侦查后发现,该地下室平均每半小时,就有不同男子进出,而“老板”吕贵良就在门前望风。
为了进一步得到证据,民警将四名从旅店内出来的男子高某(52岁,哈市松北镇)、庞某(36岁,哈市道里区)、张某(35岁,哈市南岗区)以及吴某(71岁,哈市南岗区)控制,得知了四人在地下室内进行嫖娼的违法事实,并获悉地下室内正组织进行卖淫活动。民警立即将“老板”吕贵良(男,74岁,哈市人)及两名卖淫女韩某(25岁,延寿县)、李某(36岁,肇东市)抓获。
经审讯,吕贵良供认,他的这处大众嘉园7栋3单元的地下室本是用来租赁床铺的,后来经常有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并且完事后,卖淫女会给自己10元钱的房间费。由于财迷心窍,吕贵良觉得自己组织卖淫女,要比只在中间收取房间费获利更多。于是他招揽了两名卖淫女,把价格定在60元,而自己从中收取20元,并在中午负责给卖淫女提供一份10块钱的盒饭。他平时到街巷、公园等地,主要针对中老年男子,招揽嫖客。后来,随着“生意”一天天红火,主动联系他的卖淫女和嫖客也多了起来,为了吸引嫖客,他每三天就更换一批卖淫女。
在现场,警方缴获了一本账簿,上面记载着账单明细和很多卖淫女的联系方式。据卖淫女韩某和李某交代,她们就是被其他卖淫人员介绍到此处的。这里的“生意”非常火爆,有时一个卖淫女一天接待10人以上。据四名被抓嫖客交代,他们就是在公园散步时被吕贵良招揽到此的,后来由于经受不住诱惑,他们经常“光临”这里。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贵良已被刑事拘留,韩某、李某、高某、张某、吴某5人被行政拘留。庞某由于情节较轻,已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