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7月16日讯
编者按:
7月11日晚,龙江县景星镇发生了一起学生野浴,不慎滑入“锅底坑”事件。幸亏在场学生冷静呼救,附近工人及时下坑,拽出了落水学生,避免了一起惨祸的发生。学生虽然得救了,但是这起事件反映出的学生暑期安全问题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暑假来临,学生自由时间增多,特别是一些农村留守儿童,更加缺少有效的监护监管,与此同时,今年雨季雨水丰沛,几场雨过后平时干涸的取土坑变成了“吃”人的水坑,悄悄地形成了安全隐患。我们无法统计危及学生安全的水坑有多少个,但是我们可以肯定,这样的水坑绝不止景星镇一个。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安全问题绝不能走走过场,然后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相关监管部门一定牢记肩上的使命和责任,警钟长鸣,及时回填水坑,消除安全隐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
“吃”人水坑藏身苞米地
又是一个暑假来临,关于农村取土大坑吞噬儿童性命的报道屡见报端,本报在7月12日、13日连续刊发了《“旱鸭子”工人“锅底坑”中扎猛子救人》、《学生没冒险下水救人是明智之举企业安全知识培训发挥关键作用》两篇报道,关注了龙江县景星镇发生的一起工人见义勇为救助落水儿童的事件。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事发地的水坑位于一片玉米地中,是周边农民多年取土形成的,面积大约在150平方米左右,最深处超过两米,水坑边缘坡度很大,被周围居民称为“一步到腰,两步没脖”的“锅底坑”,坑边还有一个较小的水坑,也是由同样的原因形成的。但是,事发前水坑边不仅无人看管,而且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类似的“吃”人的水坑在我市农村地区十分普遍,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一些农民在取土时没有考虑回填,而是让土坑“顺其自然”,冬春季节时土坑的危险性还不是很大,但是一到夏秋季节,降雨会让土坑变成水坑。不知深浅、没有警示、无人看管,一个个“吃”人的水坑就这样形成了。
落水儿童的母亲孟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孩子的爸爸有事外出,她自己平时在镇里打工,孩子出事当天,她和孩子刚刚吃完晚饭,这时孩子的同学喊孩子出去玩,孟女士也没多想,没想到不多久孩子的同学就跑到孟女士家来跟她说孩子淹着了,吓得孟女士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在病床边照顾孩子的孟女士说,经过医生4个多小时的抢救孩子才清醒过来,醒过来的时候大喊“爸爸妈妈救我!”之后孩子就没松开过孟女士的手,显然受到了惊吓。孟女士今年45岁,32岁才有了这个独生子,这次孩子落水的事情让孟女士心惊不已。她一边摸着孩子的头一边说:“再也不敢让孩子随便出去玩了。”
水坑无情人有情,孟女士的儿子是幸运的,他遇到了见义勇为的张景利和他的工友们。但是,见义勇为者不会时时都在水边,这些“吃”人的水坑必须让我们警醒。
家住龙沙区的市民赵爱梅女士打来热线电话说,她家住在造纸厂小区,临近的嫩江江边有很多挖沙形成的深坑,她的儿子今年上初二,每到暑假都想和同学一起到江边游泳凉快一下,看到报道之后,她非常后怕,万一自己的孩子滑入深坑可怎么办。现在,她禁止孩子去江边或是水坑野泳。她提醒所有的家长,一定要注意孩子的人身安全,一个疏忽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赵爱梅女士说:“城区里的孩子还好些,大量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面临的危险性更大,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加大监管力度,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度发生。”
市民田女士通过本报热线电话表示,虽然家长和学校有义务教育、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告诫他们要远离危险地带,但政府部门更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每个乡镇都能有效打击非法取土行为并及时排查村里类似的隐患,那这些‘定时炸弹’都能被清除,不再对孩子们的生命构成威胁。
加强监管让悲剧不再发生 溺水死亡是5-14岁儿童首位死因
2008年6月21日,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黑岗乡索伯台村5名小学生到距离村子5公里外的一个沙坑摸蛤蜊时,其中3人当场溺水身亡……
2008年7月15日,克东县宝泉镇保卫学校程艳玲等14名十四五岁的学生,到宝泉镇四合村与北安交界处的折铁河铁路大桥东侧桥下野餐,不慎滑入河中的深坑里,造成5名学生溺水死亡的悲剧……
每年的6、7月是溺水死亡最多的季节,进入炎炎夏日,水上活动也多起来,有媒体报道,溺水死亡是5-14岁儿童的首位死因。夏、秋两季为溺水的高发时段,其中7月份溺亡比例最高。从溺水的年龄分布来看,死亡高峰分别为5-14岁和7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不过在溺水原因上,农村的意外溺水为绝对主导,占了96.09%,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基本全部都是意外溺水。江、河、湖、海等开放性的天然水体为主要的溺水地点。
学生溺水事件的频发也不能完全算作意外事件,这样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预防的。针对前几年学生溺水事故的频发,我市教育局每年暑假前都要下发通知,并就学生假期安全致信家长,让家长加强监管,防止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关键是学校、家长及其它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形成合力,学生自身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这样才能避免惨剧的发生。
市120急救中心入夏已接到4例溺水求助电话救助溺水者正确急救最关键
进入夏季,溺水事件时有发生,据了解,人落水后第一反应是屏气和声门紧闭(也是一种窒息),这就会造成全身尤其是脑和心肌的损害;为此,溺水者能不能救过来,10分钟之内的时间很重要。所以在急救车到来之前,我们必须对溺水者施救。那么如何进行正确的溺水自救和救人?昨日,记者采访了市120急救中心急救科科长陈达,让她教授我们正确的落水急救方法。
陈达告诉记者,入夏以来,市120急救中心已接到4例溺水求助电话,一例现场已经死亡,一例是外县落水,一例送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二院治疗,目前已转危为安,一例打完急救电话后,又退车了。
陈达介绍说,一旦发现有人落水,首先要大声呼救他人支援,同时,在岸边找来长竹竿、树枝等,抛向落水者,等他抓住后,将其拉上岸。如果必须要下水救人,救援者先要镇静,这样做:1.尽可能脱去衣裤、鞋袜;2.入水后,要从背后接近溺水者,用一只手抱住溺水者的头颈,另一只手抓住他的手臂,然后游向岸边;3.如果溺水者已不再挣扎失去了意识,从背后抱在溺水者的两腋下,让其口鼻露出水面,然后采用仰泳方法将他带离水面,或用一只胳膊夹住溺水者的腋下,然后用另一只胳膊划水,将其拖至岸边,再进行岸上救援。
岸上救援:首要先清洁口鼻杂物,后进行心肺复苏。溺水者抢救上岸时,急救工作仍未结束,救援者除了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外,还要果断采用心肺复苏等急救方法,这对挽救溺水者生命最有利。
具体步骤:
第一步:畅通呼吸道,溺水后,泥沙、杂草等物会堵塞呼吸道,易导致窒息,因此,救人上岸后,首先要快速清理溺水者口鼻腔内的泥沙、分泌物,使其恢复呼吸通畅。
具体方法:
让溺水者保持头低脚高位,头偏向一侧,然后,轻轻拍打溺水者后背,让溺水者一口口吐出。
第二步:快速进行控水处理(倒水),时间在1—2分钟可把溺水者放在自己屈膝的大腿上,让其头部向下,然后按压其背部,迫使吸入呼吸道和胃内的水流出;或者从背后抱住溺水者的腰腹部,让其头向下,来回地抖动,帮助他将呼吸道和胃内的水流出;如果在农村,可以让溺水者腹部朝下、趴在牛背上,然后牵牛走动,可迫使其胃内的水流出,还有人工呼吸的作用。
第三步:心肺复苏,当溺水者脉搏、呼吸消失或微弱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即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
正确做法:1.救援者双手叠加,按住溺水者胸骨下1/3处,两臂伸直用力向下压迫胸骨,每分钟按压不少于100次,深度至少5厘米,推动心脏排血;注意:按压与抬举的比例应为1:1,且按压时手不要离开患者胸壁。同时,一边按压一边观察患者的反映,如有呻吟声和呼吸,即停止按压,如果按压过程中有水吐出,要将溺水者头部偏向一侧,以防止溺水者误吸。2.进行人工呼吸,一手捏住溺水者的鼻子,先深吸几口气,把吸入的气用力吹进溺水者口中,然后松开鼻孔,如此反复,人工呼吸约每分钟12次。一般而言,胸外心脏按压15次、做两次人工呼吸。
技巧:
镇静可能帮你躲过一劫,很多人可能都有这样的经验,当你憋着气安静的卧在水中,身体便能浮起来。而你越是挣扎,越会往水下沉。如果在溺水的时候能够保持一份镇定,那么即使不会游泳的你也能够逃过一劫。最近,有微博发布了一种叫“水母漂”的姿势,发生溺水,可能会救人一命。吸气后全身放松俯漂在水面,四肢自然下垂,似水母般静静漂浮,待需要吸气时,双手向下向外压划水,顺势抬头吐吸气,随即低头闭气恢复漂浮姿势。一位有经验的游泳者说,不慎呛水时应保持冷静,在水面上闭气静卧一会儿,再把头抬出水面调整呼吸,很快就会恢复正常。如果心慌意乱,就有可能接连发生呛水,危及生命。不会游泳的人落水,应先镇静,取仰卧位,把水面当做柔软的“水垫床”,仰面向天不要抬头,保持头部向后才能使鼻露出水面呼吸。呼吸时,呼气要浅而吸气要深。因为深吸气时可使身体平卧浮于水面,以便他人施救。如果将手臂上举和胡乱扑动,则很快会呛水和下沉。
本报记者张霞
市国土资源局严打非法开采
开采时安放警示牌
到期因地制宜恢复
随着各级部门打击非法开采力度的逐年加大,我市非法开采形势已得到遏制。近两年来,因非法开采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近10人。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农民非法采土多用于建房,而此现象在乡镇非常普遍,从而达到取土点多、涉及范围广、取土量大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中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7号文件中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和严格城区用地管理的十项措施中指出,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市辖区内国土资源监管负总责,区、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承担本辖区内用地用矿行为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发现、报告职责。市政府与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签订《责任状》,落实国土资源巡查监管责任,而区以下相应层级也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同时落实基层组织的一线监管主体责任,对于本辖区一年内发生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2宗(含2宗)以上的,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对村委会、社区的党支部书记、主任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而对于构成违法、涉嫌渎职的村、社区领导,将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凤全表示,合法开采应具备采矿许可证,矿主应在附近安放警示牌、安全标示等标志,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如若发生事故,则由相应的矿主负责,而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所发生的事故责任由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承担。同时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按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土地进行因地制宜的恢复。而一些非法开采地如若发生事故,则由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来负责。王副局长还呼吁全社会形成合力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进行监督、监管,及时举报非法开采现象,避免野浴溺水悲剧的发生。
市教育局下发通知 严禁学生野泳野浴 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进入七月以来,全市各大中小学校的学生也迎来了暑假,暑假期间正值雷雨季节,天气炎热,同学们离开学校,自由活动时间增多,监管力度相对薄弱,极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市教育局于6月1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这个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和各学校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野泳野浴,严防溺水溺亡等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如何做到有效的防溺水?首先要远离危险水域,坚决禁止野浴,同时也要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如何切实落实防止学生在假期发生溺水事件,我市各学校都采取了积极的举措。市第二十八中学党总支书记张国成告诉记者:“我们在学生离校前曾4次强调私自去不明水域游玩的危险性,同时也与家长签订了《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并且给各个班级的班主任开会时明确强调,每个班级的班主任在假期时,要与学生、学生家长勤沟通,时刻掌握学生动态,并且充分利用‘校园通’,要求学生每星期最少一次与老师沟通假期情况。”
随后,张国成还拿出发给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给记者看。在《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上记者看到,该责任书上明确强调了学生不得私自到江、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并且严格规定学生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如果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学校还设立游泳举报电话:2710523,鼓励学生积极举报,做到互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