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太阳岛禁止露天烧烤 岛内320个泊位停满后车辆不准驶入
2013-07-18 08:32:5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宋运军 刘韬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制图/李迪

  东北网7月18日讯 太阳岛风景区进入消夏避暑游最火热阶段,日均登岛数万游人,出现大量不文明行为。记者昨日从太阳岛风景区管理部门获悉,20日起,太阳岛将开始“大整治”行动。

  经监控测算,太阳岛日均进车超过3000台次,双休日、节假日则超过1万台次,交通高峰时,进出岛的通道拥堵,刮碰经常发生。太阳岛内乱停车现象严重,有些车辆甚至开上草坪,乱鸣笛十分突出,不断有市民和游客投诉。

  景区内随意烧烤、损坏公物、践踏绿地等现象大范围发生。管理人员清理践踏草坪人员时,甚至招来醉汉的拳脚和辱骂。

  根据相关条例和有关规定,太阳岛风景区管理部门决定,7月20日起对岛内(太阳岛东区收费区外,西起太阳岛金水河、东至太阳岛环岛堤坝、南至太阳岛堤顶路、北至太阳岛风景区收费区围栏外)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进入太阳岛的车辆要按指定车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禁止发生损坏公物、破坏绿地树木等行为。整治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严禁游人携带烧烤工具进入。景区内严禁遛狗、严禁私搭帐篷。违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从7月20日7时起,进入岛内的车辆将按市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实行计时收费,时间不足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15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进入岛内车辆将严格控制,按岛内320个停车泊位停车,停车位满即封闭入口(驻岛单位除外)。

  景区管理者建议:乘坐公交、轮渡、过江索道等交通工具绿色出行更便捷,倡议广大市民不践踏草坪、不私搭帐篷、不露天烧烤、按位停车、保护环境。

  车辆计时收费标准

  1.小型车(吉普车、轿车、19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其以下货车),按照5元/台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1小时后,按每半小时加2元,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收;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台。

  2.中型车(20座至39座客车、2吨以上至7吨货车),按照8元/台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1小时后,按每半小时加2元、每1小时加3元计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超过半小时至1小时,按1小时收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40元/台。

  3.大型车(40座及其以上客车、7吨以上货车)按照10元/台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1小时后,按每半小时加2元,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收;24小时最高收费5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