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9日讯 (李丹 记者 李博) 记者19日从省粮食局获悉,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粮食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今年继续在东北等部分主产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并适当提高临时收储价格水平。
2013年生产的玉米(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龙江1.11元/斤,均比2012年提高0.06元/斤。临时收储具体执行时间和其他相关要求由国家有关部门在今年新产玉米上市时根据市场情况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省粮食局提醒农民朋友,要加强田间管理,减小灾害影响,切实稳定玉米生产。同时,密切关注政策信息,形成合理的市场预期,把握好今年粮食的出售价格和时机,确保收获的粮食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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