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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创新完善义工服务社区群众新机制
2013-07-22 16:42:1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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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2日讯(记者 张锐)为激发和调动在职党员、科级干部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绥芬河市实施了在职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服务社区群众的能力。

  双向联动“网上”报到履责

  绥芬河市委下发了《实施在职党员、干部双重管理的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科级干部利用数字化党务信息平台到所在社区报到。各社区党组织利用数字化党务信息平台管理在职党员、干部,通过网上“党员义工”栏目,根据党员自选的参加项目,分别编入宣教类、帮扶类、环保清洁类、医疗类、社会公益类等9个“党员义工服务队”。目前,全市共有2089名党员到社区报到,占应报到总数的98.1%,参加活动的占报到人数的80.4%。

  发挥作用积极服务社区

  按照“适时、适宜、适度”的原则,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党员义工”活动,引导和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解决群众困难入手,在扶贫帮困上发挥作用。各社区党组织组织开展“献爱心、助温暖”活动,引导在职党员、科级干部在助学、各类政策咨询、解困等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目前,共捐款3万余元、捐赠衣物500余件,共结帮扶对子50余个,提供法律、疾病防治等服务40余次,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80余个,服务群众近万人。

  ——从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入手,在建设和谐社区上发挥作用。各社区组织驻区单位、在职党员、科级干部开展秧歌表演、文艺表演、健身等活动76(场)次,极大地丰富了社区居民群众文化生活。

  ——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入手,在共建美好家园上发挥作用。各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奉献在社区”、“共建美好家园”等活动,动员广大在职党员、科级干部利用节假日参与社区美化、庭院绿化、绿地养护等工作。目前,共清运小区垃圾500余立方米,清理街头小广告8000余处,平整、修建绿地1000余平方米,种植花草3000余株,极大地改善了卫生环境。

  双联互动力促共驻共建

  各社区积极与驻区单位协调沟通,已与80余家驻区单位签订了共驻共建协议书,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通报信息,沟通情况,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共商社区建设事宜,共谋社区发展大计。目前,驻区单位共为社区提供图书6500余册,开放场所32个,组织开展各类活动57次,协助解决社区实际困难89个。各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干部参加社区活动及平时表现及时记录,及时统计,每年做出一次定性评价。市委强化在职党员、干部参加社区活动表现情况的结果运用,把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作为在职党员、干部提拔、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对领导干部参与社区活动的监督、激励。在职党员、科级干部参与社区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赢得了居民群众的好评。

  积分管理健全责任机制

  绥芬河市委制定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各级党组织抓在职党员、干部双重管理工作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并把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明确了书记、主管领导、工作人员职责,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负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带头研究工作,靠前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引领活动深入开展。制定下发了党员管理积分实施意见,对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将在职党员、干部参加社区活动情况设定30分分值,将市委对在职党员、科级干部的要求用分数进行量化,以累计积分的形式把在职党员、干部参加社区活动、发挥作用情况体现出来。市委组织部最后将积分情况定期反馈给在职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作为本人参与社区活动的主要依据,并通过党员积分管理汇总公示表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各级党组织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评选表彰先、优、模工作中,对拟推荐评选的对象要征求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将在职党员、干部在社区的表现情况纳入干部考察考核范围,将社区党组织的意见作为干部评价、使用的依据之一。干部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前,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大大强化了党员主动服务群众、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