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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练须有“两证” 哈市近百家游泳馆少数具备此条件
2013-07-30 08:52:5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蒋铁英 代兵 刘茜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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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0日讯 日前,重庆女童被教练扔进泳池导致脑死亡一事在网上迅速发酵,引起众多家长关注。孩子学游泳什么人可以教、如何教,安全问题谁负责,遇到危险怎么办?

  游泳教练须有“两证”

  每年暑假,都有很多家长带孩子学习游泳,仅哈尔滨游泳运动项目训练中心一处,每年就有2000多儿童报名。训练中心副主任徐广力说,儿童学习游泳,除应到正规教学地点(游泳馆)外,儿童游泳教练须有“游泳社会教导员证”和“救护证”,目前哈市近百家游泳馆中,只有训练中心、报业大厦、哈商大游泳馆等少数游泳馆具备这样的条件。

  孩子“会水”也得小心

  徐广力说,一些孩子往往有“虚荣心”,以为会水后什么地方都能游,这时家长要格外注意,无论孩子去哪儿游泳,身边必须有大人跟着。到熟悉的水域、游泳馆,下水前要热身、习惯水域温度;到陌生水域游泳,除了热身,还要先熟悉水域环境,防止发生磕碰。

  今年66岁的高国兰是训练中心的老教练。她说,一般来讲,第一次上课教练不会让孩子立即下水,而是先带他们玩水,当孩子熟悉、接受了泳池内的水环境,再慢慢学习。每个教练教课时最多只能带25名学生,泳池边还有专门的救援人员。

  连续游泳别超30分钟

  针对重庆儿童游泳导致脑死亡事件,哈医大二院急诊内科主任邓颖说,孩子游泳时要时刻紧盯,提高警惕,儿童肺活量较低,在水下若超过30秒还没“露头”,就要引起注意。邓主任建议,孩子最好还是上学以后再学游泳,同时,儿童体能普遍较差,连续游泳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内。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