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30日讯 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抢劫案件,被告人第一次抢劫超市得手尝到“甜头”又再次“光顾”超市,没想到,抢劫后企图逃走时,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李亮(化名)高中毕业后一直呆在家里,没有经济来源,为了钱他竟打起了抢劫的主意。一天,他带一把水果刀来到龙江县龙江镇北的某超市,以购物的名义闲逛,见没有顾客,他便来到收银台前,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威胁收银员把钱交出来,将收银台抽屉内的900元现金抢走。
第一次的侥幸得手,让李亮沾沾自喜。过了数日,李亮再次来到了该超市,以同样的手段威胁收银员交出现金,抢走现金1200元。不想,就在李亮企图逃走时,警方当场赶到将其逮了个正着。案发后,李亮所抢赃款也全部退还给被害人。
龙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的方法实施抢劫,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严惩。为此,法院判处被告人李亮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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