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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出新规 “120”不许推诿区域接合部患者
2013-08-03 09:04:35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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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厅近日出台《关于做好院前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120”不能因费用问题拒绝或延误救治患者,急救中心和急救站的救治区域要综合规划,包括区域接合部,让患者或家属打一次“120”就能有车。

  至少每5万人配一辆急救车

  按照通知,“120”急救要纳入各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急救中心(站)通讯系统应当具备系统集成、救护车定位追踪、呼叫号码和位置显示、移动通讯、无线通讯等功能。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救护车,原则上不低于每5万人口一辆救护车的配置标准。

  对于急救中心和急救站的救治区域,各地市要综合规划。对区域接合部的院前医疗急救要统一做好调配,明确救治责任,保证患者拨打一次“120”急救电话即可呼叫到急救车辆和人员,严禁推诿患者的情况发生。

  目前,哈市120急救中心共有急救车75台,实际用于急救的仅56台,距每5万人口配一辆救护车的目标尚有差距。

  “120”出诊全程有记录可查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在接到“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指令后,须根据院前医疗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出诊。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院救治,做好“120”呼叫受理、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监护等记录及保管工作。“120”要按照规定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120”车号、收费标准要公示

  近期,我省将开展一次“120”急救集中整治活动。整治范围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或者其他带有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性质号码;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因费用原因影响救治;重点清理整顿违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的车辆。

  同时,从事“120”急救的医疗机构、标志、救护车辆号码和收费标准,均要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