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旅游
搜 索
我省牡丹江等13个口岸全线开通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
2013-08-05 16:41:1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岳云雪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8月5日讯 (记者 岳云雪)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从8月5日开始,我省牡丹江等13个口岸边境地区获得了办理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权限。

  我省经国务院批准开展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的地区一共有13个边境口岸地区,分别是:牡丹江市及东宁县、佳木斯市及同江市、黑河市及逊克县、绥芬河市、抚远县、密山市、虎林市、饶河县、嘉荫县、萝北县。上述13个边境地区均有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赴俄罗斯边境旅游线路。赴俄罗斯边境旅游目的地有:哈巴罗夫斯克市、符拉迪沃斯托克市、布拉戈维申斯克市、纳霍德卡市、乌苏里斯克市、列宁斯阔耶市、比罗比詹市、比金市、列索扎沃斯克市、奥布卢奇耶市、斯帕斯克达尔尼市、阿穆尔捷特十月区、卡缅雷博洛夫区等13个市、区。

  经省公安厅研究决定,自8月5日起,黑河、绥芬河、东宁三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由过去开展边境旅游异地办证试点业务转为正式开展此项业务,牡丹江等10个市、县也将同时开展此项业务,形成全省13个口岸全线开通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的新格局。

  办理边境旅游护照的有关需知

  (一)我省公安机关签发边境旅游护照的对象:边境旅游护照的签发对象为参加边境旅游活动的来自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大陆居民及台湾居民。

  (二)申请边境旅游护照需提交的材料:(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二)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和监护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如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关系则还需提交监护证明材料;(四)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台湾居民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为申请参加边境旅游人员签发护照的类型:对参加边境旅游活动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签发三个月内一次出入境有效的边境旅游护照。边境旅游护照不予换发、补发,仅做边境游加注。

  (四)边境旅游护照办理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本着及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制证的原则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一般情况下,边境旅游护照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完毕。黑河、绥芬河、东宁三地口岸的申请人可1日内拿到边境旅游护照。其它口岸的申请人可在2至3日内拿到边境旅游护照。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