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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进预约诊疗服务 三级医院10月前实行分时预约
2013-08-14 10:49:36 来源:生活报  作者:霍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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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14日讯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近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预约诊疗服务管理,9月底前所有医院设立的预约挂号窗口的数量应高于现场挂号窗口的数量,10月底前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完全实行分时段预约。

  据了解,省卫生厅要求,各医院要把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作为加强医院管理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管理,不得因“人员紧缺”原因而延长预约患者的候诊时间。各医院均应设立专门的预约挂号窗口,同时在9月底前所有医院设立的预约挂号窗口的数量应高于现场挂号窗口的数量。

  通知要求,各医院均应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在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中制定的《预约诊疗服务就诊流程》为预约患者安排就诊,坚持“预约优先”原则;均应在门诊大厅张贴或放置我省统一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海报,告知患者我省统一预约诊疗服务网址(www.yygh.net)及预约操作和就诊服务流程;均应在挂号窗口、缴费处、候诊室等重要场所张贴“预约优先”的提示牌,明确提示患者“预约优先”;均应安排挂号处、缴费处等窗口工作人员在患者的挂号本上加盖我省统一预约诊疗服务网址印章。

  通知强调,各医院门诊普通号源要全部开放预约。专家号源开放率不低于85%,并将逐步实现全部开放。到2013年底,三级医院月平均实际预约率≥40%;月平均复诊预约率≥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80%。同时积极推行分时段预约,划分时间区间安排患者预约就诊,缩小时间段,精确、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时间,所有三级医院在10月底前都要完全实行分时段预约。原则上预约间隔时间为5至20分钟。预约患者的挂号、缴费、候诊时间应尽可能控制在15分钟以内,最长不超过30分钟。

  【来院就诊】

  预约患者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就诊

  【导诊台】

  导诊台指引预约患者到预约挂号窗口

  【优先就诊】

  护士或医生根据患者预约凭证,按预约时间优先安排就诊。

  【优先取药】

  药房、收费等部门根据患者预约凭证优先安排取药。

  【优先住院】

  住院处根据患者预约凭证优先办理住院手续。

  【优先办理取号和缴费手续】

  预约患者在预约挂号窗口优先办理取号和缴费手续,工作人员在挂号小票(患者留存联)上盖预约挂号专用章,并填写患者预约就诊时间等信息,预约患者以此作就诊凭证。

  【优先检查】

  医技科室根据患者预约凭证优先安排检查。

  预约诊疗服务就诊流程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