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28日讯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今日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血友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哈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所、哈医大一院、哈医二院等27家医院被确定为我省血友病定点医疗机构。
通知明确,建立血友病分级诊疗体系,确定我省27家医院为血友病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哈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所、哈医大一院、哈医二院为省级血友病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全省范围内血友病疑难、急危重症病例诊疗工作。成立由我省8名血液疾病专家组成的省血友病诊疗专家组,承担全省范围内医疗机构血友病诊疗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及疑难急危重症病例的会诊、巡诊工作等。
通知要求,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承担血友病筛查和门急诊常规治疗工作。此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保障凝血因子和凝血酶原复合物等药品供应渠道畅通。
血友病是一组遗传性凝血因子缺乏引起的出血性疾病。典型血友病患者常自幼年发病、自发或轻度外伤后出现凝血功能障碍,出血不能自发停止,从而在外伤、手术时常出血不止,严重者在较剧烈活动后也可自发性出血。
我省血友病定点医疗机构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所
2、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不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4、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5、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6、大庆油田总医院(不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7、大庆市人民医院
8、大庆市第四医院
9、大庆市中医医院
10、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11、双鸭山煤炭总医院
12、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13、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4、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5、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16、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17、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
18、鸡西市人民医院
19、鸡西矿业集团总医院
20、碾子山区人民医院
21、黑龙江省军区医院
22、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医院
23、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
24、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5、伊春市中心医院
26、绥化市第一医院(不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7、黑河市第一医院(不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