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29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的一条规定即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将使旅游业发生巨变。”昨天,哈市一位旅游业界的大佬接受本报采访时说。
那么“十一”的旅游到底会呈现出怎样的变化,旅游价格、旅游内容,旅游品质等到底会怎样变?昨天,记者独家拿到了一份多位旅游业内人士认可的“十一”旅游报价单。
给记者出示这份报价单的旅游公司老总表示,此单是按《旅游法》规定,经过公司法律顾问核定、增加领队等成本,并包含旅游企业正常利润后的报价。哈铁国旅总经理杨科表示,这份报价可以说是“十一”出游的一份科学指导价。铁旅“十一”的报价虽然没有最后出炉,但是“十一”出游大幅涨价已是不可避免。
通过旅游产品原价和“十一”报价对比不难看出,有的涨幅在1万元以上,有的高出了原价的几倍。对此,哈市一位旅游企业老总表示,“十一”的报价才是合理旅游产品的价格。以往的价格澳新旅游基本是零负团费、韩国旅游基本是零负团费、港澳旅游低于4500元基本是零负团费、美国旅游低于2.5万元是零负团费……而即将实施的《旅游法》让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杨科说,现在很多旅行社都以低价招客,再安排指定购物店高价推销商品,或缩减正常行程,安排游客参加其他自费项目的二次消费方式来平衡利润点,而《旅游法》的实施让旅游从业者不再敢操作零负团费,让旅游业发展回归正常。
规定旅行社不能强制购物,旅行社经营成本将明显上涨,团费大幅涨价在意料之中。蓝太阳旅行社总经理曲华表示,按原来的游戏规则,“带客购物”和“自费加点”是很多旅行社利润的主要来源,现在彻底不敢这么玩了。
澳新 1.3—1.4万 2.2—2.4万
港澳 1900—3000 6000—9000
美国 2万左右 3万以上
韩国 3000 6000—9000
泰国 4000 8000以上
欧洲 1万左右 2万左右
地点 原价 “十一”报价
一旅行社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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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不进购物店,剩余时间咋安排?
按照《旅游法》,以去澳大利亚旅游为例,如果一个团20人,只要有1个人不同意进购物店,即便其他19个人想进,旅行社也不敢带团进购物店,杨科表示,这就是说从“十一”开始,旅行社在旅游安排上将取消进购物店这一环节。
不进购物店,那么剩余的时间怎么安排,哈市几家大的旅行社老总表示,目前哈市几大旅行社内部达成的共识是,境外,如欧洲、澳新、美国等,会带游客到指定区域内进行自由活动,国内线路则会安排自由行,如香港、澳门等地。
既然团费这么高,我们可以选择自由行了吧,因为自由行相比团队游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自由行的价格比较高,有的旅游者提出这样的问题。
对于境外游,自由行对于普通游客来讲还很难成行。省运通国际旅行社宫晓波表示,以日本为例,日本要求自由行游客年薪在12万元以上,并出具所在单位的工资条和官方证明。年薪12万元对于哈市很多有出游意愿的人来说并不多,但是能拿出工资条和官方证明的人却太少了。欧洲、美国等地,对于出游者工资收入以及财产证明都有严格的规定,所以想办理出境游自由行,目前来讲难度很大。
新法实施后,本质改变是什么?
不进购物店、不强迫消费,团费上涨,这些都是《旅游法》实施后会带来的改变,但其本质改变的意义在于旅游服务品质的提升。杨科告诉记者,比如说,导游不再是骗人的职业,旅游消费也不用再担心被骗。
对于导游和领队(境内叫导游境外叫领队)来说,之前他们是肩负着把零团费勾回来的使命,所以不使出浑身解数让消费者进店消费能行吗?再说,他们的工资也从这里出。但是《旅游法》出台后,不进购物店,团费上涨的价格中有部分钱是导游和领队的工资。杨科告诉记者。
对于导游来讲,有了稳定的工资收入,他们的职责就变成如何为旅游消费提供更好的服务,消费者也不用担心导游用什么手段来欺骗了,以服务来取胜,本就是旅游行业竞争的根本。
杨科告诉记者,不仅是消费者,摆脱低价竞争的旧态势,也是所有旅游从业者期待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