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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大案34名被告人过堂 "魏老大"否认"涉黑"
2013-08-29 10:55:40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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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8时40分,“5.10”特大涉油案的被告人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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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秋意渐浓的大庆,天有些阴沉。早晨7点多,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的人越聚越多。这一天,大庆史上首起跨省涉油“5·10”大案,将在这里由肇州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肇州、哈尔滨、盘锦等很多被告人的家属心怀忐忑,焦急不安,他们早早地赶到法院,办理旁听手续,陆续进入法庭。

  8时30分,公诉机关肇州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和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的24名辩护律师,以及法院的审判员、审判长到庭。

  8时4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随后,34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庄严肃穆的法庭。

  这些涉油人员,有的笑容满面,在旁听坐席里找寻认识的亲戚朋友扬手打招呼,有的表情默然低头而行,有的满眼焦灼,四处张望。

  不管是什么表情,经过三天的审判,他们都将品尝到自己曾经犯下罪行的苦果。

  案件回放 三省四市同时行动 一举端掉跨省涉油团伙

  2012年5月10日,在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曹力伟的指挥下,200多名大庆民警,在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哈尔滨市、吉林省白城子市、辽宁盘锦市同时展开雷霆行动,一举端掉了东三省最大盗窃大庆原油的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00余人。

  辽河油田中野化工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两家披着纳税大户、先进企业等合法身份外衣的大型炼油厂被查封,顶着先进企业、市人大代表等光环的当地“大人物”被擒获。

  盘踞在辽宁盘锦的东三省最大收购大庆原油的窝点——辽宁省“盘锦石化”,规模之大,名气之大,从“2·16”特大涉油案主犯“老凿子”滕国福都曾给该窝点送过油这点,就可见一斑。

  “中野化工”、“盘锦石化”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均是魏红义,他是一名残疾人,高位截瘫。被抓获时,他坐在轮椅上,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患有癌症的病人,却是一位呼风唤雨的人物,他曾是当地人大代表。

  而曾获得盘锦市先进企业等荣誉的“中野化工”月产品利润千万元,号称是当地最大的私营化工厂。

走进法庭,被告人纷纷望向旁听席上的家人。

 

接受庭审的被告人表情各异。

  检方指控 三大团伙现原形 盗收炼贩一条龙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梳理,公诉机关查清了这起横跨黑、吉、辽三省四市的特大涉油案件共分三大团伙,他们分别是肇州盗油团伙、哈尔滨收油团伙、辽宁盘锦涉油团伙。

  法庭上,随着公诉机关的陈述,三大团伙盗油、收油、炼油、销售的一条龙脉络逐渐清晰。

  肇州团伙,主要负责盗窃大庆原油,主犯是马用亮。2012年2月至2012年5月5日期间,马用亮(已死亡)组织被告人孙海、袁树青、郭向东、魏福等人在大庆肇州县朝阳沟镇采油十厂多次开井盗窃原油。

  其中叶某负责组织人员并开井放油,袁某负责倒运原油,郭某、魏某、杜某负责装袋、装车。

  哈尔滨团伙,主要负责收油,主犯是耿岩、耿涛两兄弟。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间,被告人耿岩、耿涛组织范丽、晏天、刘林、相小东等人先后在对青山镇设立四处收油点,进行收购原油活动。

  耿岩、耿涛两兄弟指挥,相小东、李前、马小丰负责接送油车、遛道,刘林指挥工人装卸原油,严某对原油取样、化验含水,晏天现场称重和付小车油款,范丽负责化验大车原油含水和收付油款,还负责给收油点的工人开工资。

  门某、刘某、王某某等人将收购的袋装原油运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李家村化油点销售,吕某、于某则在李家村化油点对原油脱水进行监督和押送脱水后原油到盘锦石油化工厂称重、化验含水。

  盘锦团伙,主要负责炼油、销售成品油,主犯是魏红义,下面有钱林、周玉峰、冯树林、楚田义等人,分别管理“盘锦石化”、“中野化工”、李家村炼油点,将收购的原油炼成成品油后,销售分赃。

  2010年10月的一天,被告单位盘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魏红义和尹作林成立“合作经营筹备小组”。

  尹作林出资为非法收购原油提供资金,魏红义利用盘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收购的原油进行加工,并进行成品油销售。

  尹作林指派被告人丰某、许某等人到盘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魏洪义指派的李某等人组成“合作经营筹备小组”,共同非法收购原油并进行加工生产。

  “合作经营筹备小组”成立后,魏红义、尹作林在盘锦市盘山县李家村设立化油点,由被告人王某、丰某、张某等人组织工人在该化油点收购袋装原油,经加热脱水后,将原油运至盘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另外,魏红义、尹作林利用辽河油田中野化工有限公司收购罐装原油,由丰某使用自己的油罐车将中野公司收购来的原油运至盘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关键人物 三大团伙是如何勾结的?

  耿岩、魏红义等34人,被公诉机关肇州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窝藏罪提起公诉。

  那么,从大庆肇州县朝阳沟、到哈尔滨、到辽宁盘锦,这三大团伙是怎么勾结到一起的呢?

  据公诉机关陈述,这里有几个关键人物,那就是马用亮的情人邵红,还有哈尔滨的耿岩,和盘锦团伙成员尹作林。

  2011年10月份的一天中午,耿岩和于清风在肇东市十道街一家饭店吃饭时共同商量非法收购大庆原油,耿岩先出资5万元给于清风,作为在大庆收购原油的启动资金。

  于清风是肇东市人,但几年前就来到大庆,曾因涉油案被判过刑,但是依然铤而走险。

  2011年11月上旬,于长富组织赵连等人在肇东市跃进乡宏伟村,收购他人从大庆盗窃来的原油,待收购一定油量之后,他就联系耿氏兄弟,由耿氏兄弟派车将原油运至哈尔滨市对青山镇耿岩的收油点。

  而马用亮的情人邵红,与耿氏兄弟认识,并向耿氏兄弟销售原油。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10日期间,邵红收购常某等人在肇州县朝阳沟镇采油十厂境内盗窃来的原油。收购一定量之后,邵红电话联系耿岩、耿涛。原油运往耿岩设在哈尔滨松北区对青山镇的收油点后,耿岩、耿涛按每吨原油2500元价格,把油款汇到邵红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马用亮通过情人邵红介绍,认识了耿岩、耿涛兄弟。之后,马用亮将盗窃的原油都卖给了耿氏兄弟。

  每次盗窃原油时,马用亮都给耿岩打电话,让其派车前来拉运原油。耿岩、耿涛按每吨原油2700元价格,把油款汇到马用亮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盘锦团伙尹作林知道耿岩收购原油后,找到了耿岩,一起商量收购原油的事,从此,耿岩成一根中间的线,一边连着大庆盗油团伙,一边连着盘锦炼油团伙,让大庆的原油由盗、收、炼到贩成为一条龙。(文中除主犯外均系化名)

  大庆网综合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