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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抗洪形势 做好抗洪抢险和转移群众安置工作
2013-08-31 09:07:0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蒋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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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8月31日讯 30日上午,省长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水利、民政、卫生、住建、财政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会议强调,近日全省抗洪抢险形势依然严峻,有关地区险情没有排除,有些地区正处于高水位相持阶段,有些地区处于最高洪峰通过后退水期脱坡溃口易发阶段,仍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松懈。黑龙江同江段最高水位还将相持4天左右,超保证水位将持续到9月中旬,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溃口,固堤除险工作要保持现有力度。进入退水期的黑龙江同江上游和肇源地区,要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坚决防止退水脱坡导致的溃口。松花江哈尔滨下游地段要做好13500立方米每秒洪峰流量应对工作,局部险工弱段要加强除险力量。

  会议强调,当前工作要注意以下问题:一要沉着冷静,把握节奏,注意系统性。转移群众要有科学依据,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活的干扰。水利部门要依据汛情变化和已淹没区排水、利用水方案,为民政、住建等部门最终确定转移群众安置方案提供依据。二是不同地区要把握好不同工作节奏和不同工作任务。有的地区要与洪水对抗,有的地区要防止退水风险,有的地区要安置好转移群众,有的地区要考虑回迁或重建规划。三要区分指令性意见和指导性意见。各地段防洪和群众安置工作情况差别很大,省直部门要多给指导和支持,减少指令性意见。要及时把中央有关政策标准和省里相关考虑告诉基层。四是政府部门要统筹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和日常重点工作。一线部门目前仍然要把抢险救灾工作作为首要工作任务,靠前指导,全力支持基层;二线部门要按部就班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继续有力促进发展,为抗洪救灾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会议要求,有关市地和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的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确定的“分类安置、分步实施、分级负责”、“一次性安置与过渡性安置相结合,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回迁安置与重建安置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做好工作。相关部门要依据溃口淹没区情况和排水、利用水方案,尽快确定回迁或重建村屯区域规划并抓紧实施;综合考虑国家有关政策、政府财力和群众负担,研究制定水毁房屋的修缮和重建标准;分轻重缓急,先从衣、食、住三个角度集中解决目前无法回迁群众的过冬问题,再解决受灾地区其它问题;根据国家疾控中心要求和我省实际,做好集中安置转移群众的卫生防疫工作;认真研究农业减灾和部分农民减收问题。

  会议确定了抗洪救灾资金筹集原则:一是用好中央支持的各项资金,把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受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二是省直相关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灾情、分析灾情,积极向有关部委汇报、争取支持;三是继续增加省长预备费支出,用在抢险救灾工作上;四是适当调整财政支出预算,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可缩减支出,集中财力支持转移群众民生保障和灾区重建工作,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五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援我省抗洪救灾工作。

  省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军区、武警黑龙江省总队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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