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6日讯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和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市纪委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市直单位、中省直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大庆市纠正“四风”严明纪律十条禁令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和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纠正“四风”改进工作的若干意见》,正风肃纪,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歪风邪气,以党员干部良好作风促进发展,取信于民,市纪委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市直单位、中省直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条禁令”,坚决做到:
1、严禁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会员卡,和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中秋、国庆期间禁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2、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超标准公务接待;
3、严禁公款旅游和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
4、严禁公车私用和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
5、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楼堂馆所,进行豪华装修,和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
7、严禁下基层调研走马观花,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弄虚作假;
8、严禁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态度恶劣、作风蛮横,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9、严禁工作时间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擅离职守,无故缺勤;
10、严禁召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和活动,严格执行文件、简报和新闻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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