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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中心城区部分街道禁止机动车停放
2013-09-06 09:32:28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宋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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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9月6日讯 随着齐齐哈尔市部分道路升级改造的完成,为加强对新修建道路的静态交通秩序管理,3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禁止机动车停放的街道为:

  太顺街(龙华路—中华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民航路(永安立交桥—站前大街)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文化大街(中华西路—劳动桥)(含人行道)

  新工路(卜奎南大街—木海街)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东四道街北段(中华路—双华路)

  双华南路(卜奎北大街—东四道街)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新明大街南段(通江路—安顺路)机动车按停车泊位停放,违停抓拍

  卜奎大街中段(中华路—龙华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中心广场周边、卜奎南大街(龙华路—民航路)机动车须在停车场内或按停车泊位停放,违停抓拍

  卜奎南大街(民航路—鹤城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中华路(站前大街—卜奎大街)、中华西路(卜奎大街—新明大街)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湖西路(新明大街—滨湖桥)

  游览路(劳动路—新江路)

  据了解,其他道路车辆停放以道路上设置的禁停标志为准,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机动车须按位依次有序停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之规定,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路缘石以上含人行道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由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局城区路政管理部门依据《齐齐哈尔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7条、第28条第3款、第39条2款之规定,给予罚款500——3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