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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防汛应急响应12日12时起由I级调整为II级
2013-09-12 15:04:3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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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2日讯 (记者 张锐) 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从9月12日12时起,我省防汛应急响应从I级调整为II级。

  目前,我省松花江、黑龙江干流处于全面退水阶段,继嫩江全线、黑龙江同江以上江段退至警戒水位以下后,松花江哈尔滨、依兰、佳木斯、肇源江段先后退至警戒水位以下。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9月12日12时起,将我省防汛应急响应从I级调整为II级。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II级后,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门要继续密切监视沿线江河水位变化,加强退水期的堤防防守,组织巡查人员坚持进行巡堤查险,安排好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做好水利工程调度、内涝排水和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