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9月24日讯 15—17岁本是花季年龄,4个少年却过早辍学走进社会。为了实现“赚大钱”的梦想,他们跟着“大哥”进行抢劫、盗窃。3天内,5人连续实施抢劫5次,共抢得价值6千余元的财物。18日,哈市道外区法院按照作案表现、作案年龄和抢劫次数的不同,分别判处周某、钱某、李某、王某、张某有期徒刑8年、5年6个月以及3年等。
4月28日23时,市民田某在道外区某洗浴中心门外,被4名少年及1名青年拦住,威胁其掏出身上钱物。田某表示身上没有现金,但这5个人立刻围拢过来,用电棍将田某击倒,并用甩棍、电棍、刀把等凶器将田某打伤。在强行搜身后,5人抢走田某2部手机,价值1600余元。4月29日凌晨2时,市民赵某在道外区某大型超市附近行走,突然5名蒙面人围了上来,将其用电棍击晕后,抢走了1000余元现金和1部苹果手机。4月30日23时许,一对情侣在道外区江畔路被5个人截住,男子还没弄清状况就被电棍击倒,女孩也被挟持,两人被劫走2部手机,现金800余元。5月1日凌晨2时,市民张某在香坊区某饭店附近被2个人殴打,被劫走21元现金。同日凌晨4时,刚从工地下班的李某和邹某被2名少年用电棍击倒并遭到毒打,被抢走2部手机和现金48元。
哈市警方认为这组抢劫案应为同一伙人犯案,通过调取监控,很快锁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5月8日,民警在道外区某网吧将3名犯罪嫌疑人周某、钱某、李某抓获。经工作,李某愿意戴罪立功,帮助警方抓捕已逃跑的王某、张某。5月9日,二人在车站落网。
经审,王某、张某、李某和钱某4人是同学。辍学后,几人嫌打工挣钱慢,便商量如何才能发财。李某推荐19岁的“大哥”周某,说周某能盗车、开锁,从来都不愁吃喝。4人一商量,决定跟随周某赚“大钱”。他们与周某一起,疯狂在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3天抢劫5次,共抢得价值6451元的财物。
9月18日,道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等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合法财物,构成抢劫罪。但除周某外,其他人均未成年,且李某、钱某有戴罪立功表现,综合考虑判处周某有期徒刑8年,罚金1万元;王某、张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7千元;李某、钱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7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