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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项行政事业收费下月降价 财产继承20万公证省1600元
2013-09-26 09:12:0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焕义 王辛娜
东北网9月26日讯 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自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办理受益额为20万元的财产继承公证,较之前能省下1600元。
此次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涉及包括公安、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卫生计生、国务院资产管理、环保、水利、审计、工商、知识产权、外文出版、铁路14个部门。降低的收费项目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20项收费内容。
其中司法部门“公证服务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是单方赠与或受赠的,按上述新标准减半收取。
畜牧部门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中,“兽医全科类”综合知识考试,收费标准由每人每科60元降为56元。
知识产权部门“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中《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收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5元降为40元,《专利代理实务》考试,收费标准由每人55元降为50元。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