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0日讯 黑龙江人口的老龄化,无论是程度还是速度,都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黑龙江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战略成果,并对我省老龄社会未来发展趋势作出几点初步判断。
老龄化进入“加速期”
2010年至2012年,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了71万,平均每年增长35.5万人。
据预测,202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765万,老龄化水平将达19%;204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1164万,老龄化水平将达33%以上。
传统养老难以为继
严重少子化现象使“421”、“420”家庭结构模式更具普遍性,也将彻底打破传统家庭四世同堂的“正三角形”结构,并迅速向“421”的“倒三角形”家庭结构演变。
2002年全省共有农村中小学校11900所,到2010年底仅有6458所,净减少5642所。2010年全省新生儿数量为27.04万人,根据现有人口政策预测,到2020年前后全省新生儿数量将降至20万以下,预测到2035年前后,独居老人将占老龄人口的50%以上,养老责任和压力逐渐被“转嫁”给政府和社会。
社会养老负担加重
人口总抚养比是反映社会经济负担的一项重要指标。2010年我省总人口抚养比为25.4%,2040年前后,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历史顶峰,人口总抚养比将超过50%,高抚养比造成养老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保障的总体财政负担加重,总人口负增长与老年人口激增形成双重压力。
“未富先老”特征突出
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万亿元,人均GDP为2.61万元,约合4100美元。而发达国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时,一般人均GDP都在7000-8000美元左右,我国发达省份出现人口老龄化时,人均GDP都在3.5万至5.5万元人民币。所以,我省人口老龄化是典型的“未富先老”。
同时,“人口红利”到2020年前后逐步消失,25—39岁青壮年劳动人口将由2010年的986万人,逐步减少到2025年的630万人以下。
在每100人中,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与0—14岁、65岁及以上的非劳动年龄人口之比。抚养比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
总抚养比
劳动年龄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则负担和供养压力就小,我们称之为“人口红利”。反之,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供养压力增大时,“红利”消失。
人口红利
家庭结构变化是指不同规模家庭和不同类型家庭的增减变化。
随着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小型化已成为主流发展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