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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近8万居住证需激活 每满半年最后15日内签注1次
2013-10-12 16:14:12 来源:大庆网  作者: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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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2日讯 大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在大庆工作、生活超过1个月、年龄在16-70岁之间的非常住人口均可申领。持有居住证,可在子女教育、买车、养老等方面享受和普通市民同等的待遇。

  据统计,推行此制度至今,大庆对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累计达到28万余张,这也就意味着,大庆已有28万余流动人口成为准大庆人。单日签发居住证的最高纪录近2000张。

  可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人以为居住证到手后就万事大吉,实际上,居住证必须在领取后每满半年的最后15日内签注一次,否则相当于一张“死卡”。

  居住证失效爱车没落上户

  小赵是大庆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工作需要,小赵打算买辆车。买车时,销售人员就告诉他,为爱车办理落户的时候别忘带上居住证。

  小赵当时还在心里窃喜:还好有先见之明,居住证去年就办好了。

  可让小赵没有想到的是,在办理落户手续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手里的这张居住证不好使了。

  小赵很着急,去公安部门咨询后才知道,这张卡由于没有在半年内去签注,已经“休眠”了,需要重新激活之后才好使。

  大庆近8万张居住证在“休眠”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与小赵有同样遭遇的人不在少数,以为办理完居住证就万事大吉,兴高采烈地拿着居住证去办理业务,突然发现竟然不好使了。

  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身份证管理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居住证制度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当地连续居住的,在居住每满半年的最后15日内到居住地公安分、县局办理核验签注手续。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5日内到居住地公安分、县局办理延期手续并进行签注。如果没有及时办理签注手续,这张居住证就失效了。

  目前,大庆有近8万张居住证由于没有及时签注,变成了一张“死卡”。这些“死卡”都需要在激活后才能正常使用。激活同样需要到居住地公安分、县局办理。

  居住证功能正在逐步扩大

  这几年,居住证的作用是越来越大。

  首先,持有居住证可以享受市政府规定的相关住房保障待遇;子女在接受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收费和管理等方面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持证的外来人口可在大庆市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在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方面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持有居住证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夫妻,在居住地享有免费避孕药具供给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可以享有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因病、因灾造成严重困难情形时,相关部门应协调用人单位及时实施临时救助。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落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在市区内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三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投资兴办实业纳税的企业管理人员可以放宽至60周岁以下),本人及共同生活配偶和未婚子女(25周岁以下)可申请迁入本市落户。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大庆市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

  另外,自主创业的流动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以依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一定的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在有关社区事务管理活动方面,享有与现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