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0月15日讯 头顶“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的桂冠,大庆名副其实。5日,在环保部公布的全国62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排名和最近一年的总排名中,大庆市排名仅次于三亚、湛江两个沿海城市,高居全国内陆城市第一位。
近年来,大庆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始终如一坚持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同步,采取一系列超前举措,优化生态涵养城市,控制影响环境因素,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记者从大庆市环保局了解到,大庆近年对所有燃煤电厂实施除尘、脱硫、脱硝建设工程,要求电厂在“十二五”末期完成脱硫、脱硝,对上路机动车进行强制尾气检测,合格车辆粘贴黄色和绿色的环保标志,不合格车辆限期治理,治理不通过的不予年检。仅2012年,全市就淘汰超标黄标车6000多台。对道路运输车辆扬尘和施工工地扬尘进行全方位治理,加大力度整治小锅炉和油烟。截至去年底,共拆除、扒掉小锅炉3000台,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器2800余台。2011年9月,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始细颗粒物(PM2.5)检测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2012年1月1日出具数据,在所辖五个行政区设立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都开展了PM2.5的监测。截至目前,95%以上的监测值低于国家二级标准。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