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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执行法官为人民送款上门解民忧
2013-10-15 17:07: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索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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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5日讯 “谢谢法官了,你们想的太周到了,没想到你们会把钱给送到家里来!”当申请执行人李某在家中从长兴安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激动地说道。

  李某是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被吴某驾驶的农用机动三轮车撞伤,花去医疗费二万多元,吴某只支付了伍仟元医疗费,下余赔偿款虽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还款协议,但吴某一直未自觉履行。案子申请到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进行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财产查询和协调工作,终于查找到了被执行人吴某在银行的个人存款,立即将该存款扣划到法院的专户上。了解到李某行走不便又急需用钱,唯一的儿子又常年在外打工,执行法官们在第一时间将案件款从银行取出,及时送到了申请人李某家中。

  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兴安法院从依法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把执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将申请执行人生活相对困难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以及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案件作为重点执行案件,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凡涉及此类执行案件,申请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执行回来的案件款要亲自上门发还。截止目前,共执结该类案件13件,到位标的额27余万元,上门兑付执行款29人次,执行款额23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