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市规定羊绒类服装成分含量须真实标注 虚假标注将立案
2013-10-15 17:06:52 来源:东北网  作者:陈显春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15日讯 (记者 陈显春) 15日,哈尔滨市工商局发布“羊绒类服装成分标注”行政建议,市场上羊绒类服装羊绒成分含量须真实标注,虚假标注一经发现将立案调查。

商家代表发言承诺。东北网记者 陈显春 摄

  哈尔滨市工商局消保处副调研员施维说,“针对市场上假冒羊绒制品,虚假标注羊绒成分含量的问题,市工商局消保处提出行政建议:凡经销羊绒类服装商品的各商场及经销商,必须真实标注羊绒成分含量,如经销服装商品不含羊绒成分,必须在10月18日16时之前,将商品外包装、吊牌、成分标识、价签中的‘羊绒’字样去除。”

  据了解,从10月21日开始,市工商局消保处执法人员将同新闻媒体进行明查暗访,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经消费者举报虚假标注羊绒成分的商场,一律立案调查;对消费者凭信誉卡或购物凭证提出退换货或赔偿的必须依法履行义务。

  来自全市各商场、商会及经销商代表作出行业自律承诺,表示将严把进货关,自查自检,规范标注,及时解决消费者诉求,主动接受监督。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