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7日讯(记者 魏义松)1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如何保证高速公路畅通和安全成为审议重点。
常委会听取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东北网记者 魏义松 摄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经过两审后的《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充分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后更加完善,对高速公路管理方面存在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进行了明确,并且解决了管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等方面问题,条例已基本成熟。
针对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组成人员提出,解决高速公路收费口拥堵问题,可采取增设收费通道或启用便携式收费机等办法。还应建设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等智能收费系统,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超载、遮挡牌照是高速公路安全的巨大隐患。组成人员认为,条例中对治理该种行为应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要增加管理手段和方法,在罚则上严格明确。高速公路出口前,还应采取紧急避险减速措施保证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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