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0月18日讯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17日发布数据显示,9月份,哈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低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及15个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按降序排列位次居后。
数据显示,哈市居民消费价格在36个大中城市中居第34位。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低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与沈阳、济南市并列居第34位,比最高的呼和浩特市低2.4个百分点。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13位。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低于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比最高的厦门市低1.8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