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通知》(人社部函[2013]95号)规定和国家初审结果,现将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0月28日(7个工作日)。
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3名)
1、柳万喜,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七台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柳万喜同志忘我工作,勇于攻坚,哪里有警情,哪里最困难,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和声音,在“2011.8.23”和“2012.12.1”福瑞祥煤矿透水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他带领全体民警狠抓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积极推行便民服务新模式,积极参与春蕾行动,无偿资助贫困学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先后获得全省公安系统“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全省政法系统优秀领导干部”、“全省交警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全省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先进个人”、省“第十一届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2、王东伟,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东伟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时刻把公安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一步一个脚印战斗在刑侦第一线。几年来,他以打击黑恶犯罪,确保一方平安为己任,直接指挥、成功打掉21个黑恶实力犯罪团伙,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0余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0余起,被人民群众誉为“黑恶势力的克星”。先后荣获哈尔滨市“市民最喜爱的好警察”、“黑龙江省优秀人民警察”、哈尔滨市“第三十三届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3、李明,女,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同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李明从事控申接待工作17年,她深入群众中间,了解百姓诉求,积极协调各方有效处理群众信访案件。经她手接待处理的500多起信访案件全部解决在基层,无一因处理不当而激化矛盾和引发越级访事件。从事预防犯罪工作以后,为社区100多名家长就如何保护孩子健康成长举办了讲座。她潜心分析案件特点,制作了《农村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片》和《廉者如莲》廉政宣传短片,其中《廉者如莲》获省院一等奖、高检院三等奖。她两次被评为省级优秀接待员,荣获佳木斯市第六届“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2012年入选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
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个)
1、齐齐哈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该局始终不渝地坚持把融入发展作为立身之本,把恪尽职守作为神圣天职,把开拓创新作为永恒追求,把构建和谐作为核心价值,把追求卓越作为理想信念,多年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标兵单位等荣誉100多个。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媒体以及黑龙江省日报、黑龙江电视台、省人民广播电台等对其先进事迹集中进行了深度采访报道。
2、双鸭山市委组织部。双鸭山市委组织部始终秉承让党满意、让群众满意的工作理念和追求,不断在增强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力、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上下功夫,着力打造党性最强、素质最高、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部门,切实树立了模范部门、过硬队伍的良好形象。2008-2012年,双鸭山市组织工作在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中连续五年处于全国先进档次;2010-2012年连续三年获得全省组织部门推进“保障工程”和“满意工程”先进单位;2012年被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组织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黑龙江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1—87130156,传真:0451—87130157。
黑龙江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