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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建言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支招”
2013-10-22 19:39: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郭铭华 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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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建言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支招”

  政府制度创新推动企业和高校院所协同创新

  东北网10月22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 郭铭华 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全省各地必须增强紧迫感,真正把创新驱动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政策引领和改革牵动,以政府制度创新推动企业和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进步发展,争取我省2020年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在22日省政协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上,省政协调研组从六个方面建言献策,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招”。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召开。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 摄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积极推进“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和“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建设。目前我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别晋升到全国的第12位和第10位,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了实效。但还面临着创新意识亟待加强、创新型经济发展不够均衡,创新要素需要强化、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创新资源集聚不够、科技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滞后、创新政策执行落实有待加强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省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听取政府情况介绍、相关部门座谈、走访重点企业、考察园区建设、征集委员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认真分析问题,提出了我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建议。

  调研组建议,要提升认识高度,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加快形成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创新驱动战略推进机制。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同时注重传统产业创新,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同时驱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科技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坚持“放松行政管制、加强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向,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加强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服务、引导和激励,激发企业主动创新的积极性。

  要切实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重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全面提升我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的企业,给予不低于研发投入额度15%的奖励;对取得关乎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高额奖励;对购买科技成果且落地生产的企业,按购买成果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参与我省十大行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或建立省外、海外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或企业之间开展协同创新,增强大型企业从事核心技术研究和战略新产品开发的能力。

  要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知识创新的骨干作用,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潜能,加快将科教资源优势转变为创新发展优势。扶持建设研发和孵化能力显著、产学研合作紧密的大学科技园,鼓励高校教师领衔创办学科型公司,允许70%股权归成果完成人所有,实现“教师在岗创业、技术在校创新、成果在园转化”。

  此外,调研组还建议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超常规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形成要素完备、配置高效的创新驱动体系;完善财政金融支持体系,最大化资金的使用效能,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劲动力。比如,“可以通过改变政府资金‘点对点’、‘一对一’支持方式,逐步加大财政对企业间接投入比例;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通过担保公司以投资的方式分配下达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以此增强政府支持科技企业的力量”。

  最后,建议进一步完善创新环境,通过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程序,降低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的门槛;对科技人员留职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资本注册实行“自主认缴”或“零首付”;省级平台在孵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全额奖励返还企业等措施,强化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人力资源、舆论氛围的支撑保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条件。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