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0月24日讯 女子董丽(化名)用微信竟然“摇”到了同班同学刘兵(化名),高兴之余和其见面,谁知险些被刘兵强奸。近日,省北安农垦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兵有期徒刑3年。
微信“摇一摇”功能,便于迅速认识周围的陌生人,被视为“交友利器”。被告人刘兵与受害人董丽原是同班同学,今年通过微信“摇一摇”重逢。两人在微信上聊得热乎,董丽就答应了刘兵见面的请求。5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刘兵酒后来到董丽家中,对董丽强行搂抱、亲吻,拽进卧室后摁住其双手并脱下双方的衣裤,先后两次意欲强行与董丽发生性关系。由于董丽极力反抗,刘兵未能得逞。刘兵遂用自己的手机拍摄董丽的裸体照片,二人因争抢手机发生撕打,导致董丽手、胳膊、大腿多处淤血、青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兵以暴力手段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因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且未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