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0月24日讯 40岁周某和30岁刘某是聋哑人,一男一女都曾因盗窃4次入狱,这次又结伴在公交车上行窃。21日,哈市道外区法院未检科审理了此案,二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5月,在哈市某公交车上,一名妇女手拿一个纸盒,上面写着:到北十四道街在哪下车?她不时与一位乘客比划着。这位乘客意识到该妇女是位聋哑人,便热心地从背包中取出笔,将到站名称写在纸上。可这位乘客没有意识到,一只黑手已经伸进了他的背包,将钱包和手机一起拿走。聋哑妇女与男同伙查看“收获”时,被早已盯上他们的民警当场抓获。
21日,道外区法院审理发现,周某和刘某都曾4次因盗窃入狱。刘某称,自己没有一技之长,且常因残疾遭到取笑,只好重操旧业。法院认为,两人屡教不改,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因赃物当场追回,且有悔过表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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