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5日讯 10月24日上午,绥化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金会主持召开清理整顿规范城区出租车交易市场及运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下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部署。王金会强调,要坚定信心,坚决行动,依照法律规定加快推进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尽快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切实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绥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万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长盛威等参加会议。
10月19日,王金会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城区出租汽车运营管理工作,依法启动推进清理、整顿、规范出租汽车交易市场及运营秩序工作。
从10月21日起,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对相关上访人员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答,说明法律依据和规范清理整顿科学性、合法性和必要性,对部分非法串联、煸动、组织上访人员进行警告谈话,情节严重者予以行政拘留。目前,出租汽车规范清理整顿工作有序推进。
王金会指出,清理、整顿、规范市区出租汽车交易市场及运营秩序工作开展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非法谋取私利的不法分子起到了充分的打击、震慑、警告作用。规范出租车交易市场,规范出租运营秩序是依法办事的需要,是方便市民出行、保护群众利益的需要,是宣传展示绥化、推动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坚决行动,以便民、利民、维护出租汽车拥有者利益为工作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各担其责、各尽其职,切实攻坚克难,推动出租汽车交易市场出租汽车运营更加合法规范。要依法、依规进行规范和整治,以打开路,以治促稳,认真排查,查清出租汽车相关资料、存在问题和责任人,对政府公职人员参与、蛊惑、煸动、非法上访要严肃处理,坚决打击,治标、治本同步推进,一并解决。
王金会强调,要加快制订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跟踪关注,说明清理、整顿、规范的重大意义,发布工作相关进展情况,发出正面的声音。要以听证会等形式鼓励市民积极合法参与,广泛监督。要按照机构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市公安局重点负责打击非法行为、提供技术指导,北林区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近期防控,做好工作预案,加强驾驶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文明意识,强化公安干警、运管职工思想、法制教育,坚决依法规范推动,杜绝营私舞弊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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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政办发[2005]16号)等明确规定: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出租汽车经营权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永久占有和私自转让。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未经城市客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企业(个人)不得从事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行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应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之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非法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及炒卖承包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运管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